【不獲受理】不獲批法援處理訴訟申覆核被拒 涉虐印傭Erwiana前僱主羅允彤須付11萬訟費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8/04 15:06

最後更新: 2021/08/0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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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今(4日)頒下判詞,駁回其申請,並下令羅允彤需支付11萬元訟費。

女僱主羅允彤早年因虐待印傭Erwiana而被判囚6年,主僕雙方其後再因Erwiana索償一事而涉及多宗民事訴訟。其中羅早前擬就特委法官就其物業撤銷扣押令等而提出上訴,但不獲批法援,羅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法官今(4日)頒下判詞,駁回其申請,並下令羅需支付11萬元訟費。

申請人羅允彤;答辯人法援署署長。法官今於判詞中指出,申請人提出是次司法覆核,是為了推翻答辯人拒向她批出法援,供她就特委法官黃繼明資深大律師早前就其與丈夫的物業撤銷扣押令,以及拒讓Erwiana加入訴訟等決定提出上訴。

判詞中指,特委法官早前頒下判詞,決定其本人毋須避席有關聆訊、拒絕Erwiana加入訴訟的申請,因為Erwiana本身於訴訟中已有足夠利益,以及因羅的丈夫有重大隱瞞而決定撤銷有關兩人物業的扣押令。申請人意圖申請法援提出上訴,但卻遭法援署署長以其上訴無合理勝訴機會為由而拒絕。

但法官認為,申請人在是次司法覆核中,亦未能明確指出她有何理據推翻特委法官的命令,亦未能指出署方拒絕其申請時犯下什麼法律錯誤,因此法官認為申請人的指控並無合理可爭議之處,故決定駁回其申請,並下令申請人向法援署支付11萬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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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